招标信息

锦州石化公司针状焦质量提升技术改造项目二期-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2025-01-1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锦州石化公司针状焦质量提升技术改造项目二期-EPC总承包,计划批复文号锦石化分计字〔2022〕7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锦州石化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锦州石化公司 ,招标人为锦州石化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锦州石化公司。

2.2功能用途:针状焦质量提升技术改造。

2.3规模及标准等基本情况:针状焦质量提升技术改造项目二期EPC总承包。

2.4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工程中交)或招标人同意顺延的工期。

2.5招标范围:针状焦质量提升技术改造项目二期EPC总承包。

(1)设计部分:包含详细设计费用。

(2)采购部分:包含设备及材料的采购、监造、催交、运输、检验、保险、装卸、短倒、仓储管理等相关工作。

(3)施工部分:土建基础、设备安装、工艺管线安装、仪表电气安装、管道防腐保温等。

(4)总承包服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甲供设备技术协议签定服务费用;甲采物资运输、装卸和保管;总承包项目的管理和协调费用等。

(5)其他费用:包含特种设备、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监督检验费;火灾报警和防火涂料等消防设施检验费;防雷检测;计量器具(流量计、压力表、温度仪表等)及报警器等检定费用。

(6)不含前期工作费、专项评价及验收费、地勘和第三方检测(防雷检测、仪表标定及无损检测)、临时电费用、阀门二次试压费用、安全阀定压费用、目视化费用、土建实验室检测费用。

(7)不可预见工程:包含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单等不可预见工程。

(8)工程施工产生废旧物资(包括废弃金属、废弃电缆等有商业价值的物资)按照《锦州石化公司废旧物资处置管理办法》处置,由中标单位运至公司指定地点存放,产生费用包含在合同范围内。工程施工产生固体废物,按照《锦州石化公司固体废物管理办法》处置,其中废油漆桶等危险废物由中标单位运至公司指定地点存放,建筑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保温材料、废电缆皮(非金属部分)等)由中标单位负责分拣、运输至指定地点分类暂存,施工结束前运出厂自行合法合规处置,产生费用包含在合同范围内。

2.6 标段(标包)划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资格要求

3.2.1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或设计单位(或其分支机构)(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3.3资质要求:

3.3.1建筑施工企业投标

(1)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扫描件)

(3)具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工业管道安装GC1级或GC2级)。(提供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原件扫描件)。

3.3.2设计单位投标

(1)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

(2)具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工业管道GC1级或GC2级)。

3.4具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准入资格且状态正常,且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载明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以评标现场查验为准)。

3.5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已完成的类似主体工程、配套工程或生产辅助附属工程EPC总承包或设计或施工总承包业绩至少1项。(提供合同及工程交接证书的扫描件)。

3.6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023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被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未被列入“三商”黑名单。以上内容以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场查询相关网站为准。

3.7投标人必须按照模板提供《保密承诺书》 、《反商业贿赂承诺书》、《不挂靠、不借用工程建设资质承诺书》、《无不良记录承诺书》,一旦发现存在挂靠行为,招标人有权终止合作。(见附件)

3.8财务要求:没有资不抵债(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为证,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9项目管理机构要求:

3.9.1 项目经理:设计单位作为投标人,项目经理须具有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提供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建筑施工企业作为投标人,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提供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及至少1项类似主体工程、配套工程或生产辅助附属工程EPC总承包或设计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投标人承揽的分包工程业绩有效)。(提供相关施工合同或交工技术文件或项目交接证书或工程结算资料等扫描件,扫描件内容必须能够体现该项目经理业绩)。项目经理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可替代。

3.9.2 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化工工程师或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提供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如投标人为建筑施工企业,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设计分包商的设计负责人具有此资格。

3.9.3 施工负责人须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在注册有效期内,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提供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如投标人为设计单位,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施工分包商的施工负责人具有此资格。

3.9.4 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的其他要求:拟派安全负责人,建筑施工企业为投标人的安全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C类)(提供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设计单位为投标人的应承诺施工分包商的安全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C类)(提供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

3.9.5 要求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提供劳动合同及本公告发出之日前120天内的任一次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鉴证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月14日19 时至2025年1月 21 日24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为每标段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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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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