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扬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心理测量软件系统项目招标公告

2025-01-14

 

 

扬州市第三人民医院为提升医院服务质量,帮助患者更好的了解自身心理状态,进一步提高科研辐射能力,拟采购一套单机版心理测量系统,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扬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心理测量软件系统项目

项目编号:YZ(登录后查看)

二、招标项目说明

(一)项目范围:

单机版软件1套,系统功能包括:临床测验,焦虑和抑郁测验,心理健康测验,婚姻家庭功能测验,智力和人格测验,儿童和青少年,学习职业相关测验7大类测验,至少150个量表。可统计某个量表所有被测者的基本统计量,可生成柱状图;统计分析报告可打印,可导出;可导出所有测试结果、原始数据到excel表格。须提供由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的机构出具的有效合格检验检测报告复印件进行佐证,检测报告上须体现“CMA” 标志。

硬件:(1)一套台式电脑,Windows操作系统,内存:32G+2T。并支持操作系统:支持32、64位操作系统,支持Win10,向下兼容至Win XP数据库支持:Sqlite。包含Windows(2)系统平板电脑1台,12寸,12G+256G,支持运营商卡。

质保:软件系统终身免费质保。硬件:质保3年。

(二)预算金额:4万元

合同签订后10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额30%,完成系统安装验收并平稳运行30个工作日后支付到总额90%,服务一年后支付剩余10%。

三、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1)投标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 (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8)投标人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9)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10)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原件)

(二)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本项目不接受分包或者转包;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信息

(一)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1月14 日;

(二)报名时间:2025年1月 14日至2025年1月21日,每日8:30至11:30,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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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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