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阳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5-01-14项目编号:SCZE20
项目名称: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103,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麻醉机、病人监护仪(手术室专用)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96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96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手术室设备及附件 | 麻醉机 | 2(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800,000.00 | 800,000.00 |
1-2 | 手术室设备及附件 | 监护仪 | 2(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160,000.00 | 16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0日历天内
合同包2(牙科综合治疗机、肌电生物反馈仪、电脑中频治疗仪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43,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43,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2-1 | 口腔设备及器械 | 牙科综合治疗机 | 2(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96,000.00 | 96,000.00 |
2-2 | 其他医疗设备 | 肌电生物反馈仪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34,000.00 | 34,000.00 |
2-3 | 其他医疗设备 | 电脑中频治疗仪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13,000.00 | 13,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0日历天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麻醉机、病人监护仪(手术室专用)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无,本合同包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合同包2(牙科综合治疗机、肌电生物反馈仪、电脑中频治疗仪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合同包为专门向中小企业的项目(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麻醉机、病人监护仪(手术室专用)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3.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合法授权人授权委托书;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谈判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谈判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谈判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3.3、具备本采购项目的以下专项资质要求:(1)供应商为经销商的应出具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响应产品须在其经营范围内),响应产品属于医疗设备的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2)供应商为制造厂家应出具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响应产品须在其生产范围内)、响应产品属于医疗设备的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3.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5、需向采购代理机构免费领取采购文件,未向采购代理机构免费领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合同包2(牙科综合治疗机、肌电生物反馈仪、电脑中频治疗仪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3.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合法授权人授权委托书;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谈判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谈判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谈判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3.3、具备本采购项目的以下专项资质要求:(1)供应商为经销商的应出具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响应产品须在其经营范围内),响应产品属于医疗设备的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2)供应商为制造厂家应出具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响应产品须在其生产范围内)、响应产品属于医疗设备的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3.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5、需向采购代理机构免费领取采购文件,未向采购代理机构免费领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1月15日至2025年01月17日,每天上午08: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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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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