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县红星乡雁门村民委员会红星乡雁门村后垅隔至长垅机耕路建设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1-14项目编号:ZHX
项目名称:红星乡雁门村后垅隔至长垅机耕路建设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9.6726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4.098792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合同包预算 |
品目号预算 |
工期 |
磋商保证金 |
1 |
1-1 |
红星乡雁门村后垅隔至长垅机耕路建设工程 |
1(项) |
640987.92 |
640987.92 |
90日历天 |
0 |
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已落实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资质本项目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需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3.2简化资格证明材料(若有)供应商在投标时,若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采购文件相关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同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报价人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3.3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3.1、按照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供应商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由供应商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3.3.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3.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否则其响应文件无效。本项目为工程类采购项目,中小企业行业划分标准为:建筑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1月14日 至 2025年01月2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300.0 元(人民币)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1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此项目登录后查看联系方式
相关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