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救设备、计量标准器招标公告
2025-01-15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询价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急救设备、计量标准器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
三、项目概况:
序号 |
包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预算单价(万元) |
预算总价(万元) |
技术 要求 |
交货时间 |
备注 |
1 |
1 |
双水平呼吸机 |
1 |
2.00 |
2.00 |
详见询价文件 |
合同签订后国产设备20天,进口设备30内送货安装完毕 |
|
2 |
2 |
AED |
10 |
1.90 |
19.00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项目预算(或最高限价):第1包:2.00万元,第2包:19.00万元。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七)特定资格条件
1.第1、2包产品,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注册登记表或备案凭证;须提供所投产品的注册检验报告(关键页)或具有医疗器械检验资质的医疗器械检验机构出具的委托检验报告;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证明材料。
2.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的,非产品制造厂家的供应商须提供产品制造商在中国出资组建的法人机构或具有授权资格代理商针对所投产品出具的授权书。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
(一)申领时间:2025年1月15日至1月17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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