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达-广东世纪青山镍业有限公司2#、3#两台电除尘器改造施工采购公告
2025-01-151. 项目名称: 广东世纪青山镍业有限公司2#、3#两台电除尘器改造施工。
2. 采购范围和要求
2.1采购范围: 广东世纪青山镍业有限公司2#、3#两台电除尘器改造施工
2.2采购要求:
交货日期: 2025-02-182#计划2025年3月1日停炉(业主书在通知为准),55天内完成拆除新建和调试,具备投运条件。3#计划2025年10月停炉(业主书在通知为准),55天内完成拆除新建和调试,具备投运条件交货期是否允许偏离:是。
交货地点: 广东省阳江市高新区海港纵一路
质保期: 验收合格后12个月
付款方式: 开具9%增值税发票;进场款20%,进度款60%,竣工款10%,质保金为10%;承兑/电汇;交纳合同总价10%的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四大行)。 供应商响应文件所填付款方式有偏离的,报价做无效处理,未填付款方式的,视为响应采购文件。
报价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分项决标。
3. 供应商资格条件
3.1要求供应商具备以下资质:
1. 资质要求:(1)境内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2)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建筑企业资质);(3)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4)企业法人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 2. 业绩要求:响应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1个及以上电除尘改造施工业绩(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的)。【证明材料:须提供盖章版合同扫描件、竣(完)工验收报告(或验收证明)的复印件,材料上未体现合同签订时间、合同金额、建筑面积、项目特征等关键信息的,还须提供项目业主单位出具的其他证明材料(须盖有项目业主单位公章)。】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响应人单位的机电工程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三类人员”B类证书。项目经理须提供社保证明(近三个月缴纳证明),社保缴纳单位须与响应单位一致。 3. 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安全员须提供社保证明(近三个月缴纳证明),社保缴纳单位须与响应单位一致。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5. 其他要求:(1)提供近三年无重大事故证明(或公司承诺书及信用中国截图);(2)施工保险:乙方每位员工意外伤害保险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不低于170万元;(3)本项目分2次停炉,改造工期短,场地狭小,报价单位需自行踏勘现场并做好吊装方案和工期计划。2#炉计划于2025年3月1日停炉,需考虑春节期间进行塔吊基础施工或选用其他吊装方案。 6. 本项目进行多轮价格谈判,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 7. 若评审查核时有漏缺上述资料的,在接到通知后30分钟内必须补充上传至指定位置,逾时视报价无效。
报价截至时间: 2025-01-20 17: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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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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