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集中采购管理中心第三分中心煤矸石砖招标采购公告

2025-01-15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安庆市公安局监管中心项目经理部。由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集中采购管理中心第三分中心组织,资金来源为招标人自筹,经请示上级单位同意后,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煤矸石砖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安庆市公安局监管中心项目位于安徽省安庆市十里铺乡林业村境内,东邻环城西路,西邻安师大理工学院,北至独秀武校,总建筑面积约 54504.35㎡。主要包含土建、装饰、安装,以及室外附属(道路及排水、绿化、给水、外电、消防、围墙等)工程。项目合同总造价300529783.72 元属集团公司、安徽伟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中标项目,我公司占比51%,合同工期:8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24年4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6月9日。

2.2招标内容:详见附件1《招标物资一览表》。

2.3 招标依据:

2.3.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3.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2.3.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2.3.4《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1]26号);

2.3.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 27号);

2.3.6《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物设[2024]367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营业范围: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经营范围、具有招标物资所有权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开户许可证。

3.1.2生产能力:满足招标方要求。

3.1.3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人民币(含)。

3.1.4质量保证能力:质量能满足招标方施工要求。

3.1.5供货业绩:投标人应具有砖供应的专业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投标人具有至少一份近3年有供应过房建项目或市级以上重点工程的同类物资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新成立的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可不提供。 

3.1.6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3.1.7投标人与母公司、母公司的其他全资子公司及母公司的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生产厂家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3.1.8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3.1.9投标人应配合招标人做好第三方尽职调查工作。

3.1.10其他要求: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3.1.11招标物资需满足招标方技术标准相关要求。

3.1.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3.1.13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3.1.14不接受近两年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内的厂家或代理商投标申请。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完成注册登记并完善信息后,于2025年1月15日09时00分至2025年1月20日17时00分……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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