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吉林石化公司电石厂氯碱装置无氯气吸收隐患治理项目氯化氢酸气回收和废气深度处理系统招标公告

2025-01-15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吉林石化公司电石厂氯碱装置无氯气吸收隐患治理项目 氯化氢酸气回收和废气深度处理系统招标项目,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氯化氢酸气回收和废气深度处理系统采购 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吉林石化公司电石厂氯碱装置无氯气吸收隐患治理项目氯化氢酸气回收和废气深度处理系统采购。 2.2招标范围:氯化氢酸气回收和废气深度处理系统2套。 2.3最高投标限价:334万元人民币(含税)。
2.4技术要求:详见技术文件。
2.5交货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合120日内。 2.6交货地点:装置施工现场。 2.7质保期:货到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2.8报价方式及组成:投标报价为总价报价,需含13%增值税、全部运费及杂费、产品包装费、现场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2.9货款支付时间及方式:货到最终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90%,合同价款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支付10%质保金。 2.10中标人如为制造商,在办理供应商准入,或者准入备案,或者产品增项时,需提供有效期限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证书电子扫描件;日常需要由中标人(制造商)及时更新电子采购系统2.0所附的有效期限内质量管理体系证书电子扫描件。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集成商,投标人应提供以下资质证件的原件扫描件: 在有效期内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    业绩要求: 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中国境内采用碱液或水吸收塔成套工业化设备工艺处理废氯气或含氯化氢尾气的良好应用业绩,业绩数量不少于1套。 投标人须提供真实业绩表并加盖印章,附有效的业绩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包括:技术协议首页、尾页及关键数据页扫描件;附合同首页、尾页、关键数据页及相对应的增值税发票扫描件),技术协议和合同扫描件关键信息不完整或者签字不全视为无效业绩。业绩表内容应包括货物名称、数量、用户名称、用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3.3、财务要求: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近三年(2021-2023年)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2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3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4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3.4.5投标人未在中国石油物资采购管理系统被暂停交易资格(暂停原因为违约、诚信、质量等原因); 3.4.6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投标人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5、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其他: 3.6.1投标人2021 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发生涉及影响合同执行的重大诉讼案件;
3.6.2潜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允许一家参加投标。母公司与子公司的资质、业绩等不能共享。
3.6.3如投标文件对上述条款有实质性偏离,将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并自负其责。如有伪造业绩的,其投标予以拒绝,招标人保留向该投标人索赔的权利,并进行相应处罚。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起始时间2025-01-15 19:00:00至截止时间2025-01-22 23:59:59(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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