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雨花南路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价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1-15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RFW-

2.项目名称:雨花南路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价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 采购预算金额:27万元。

5.招标限价:27万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作为无效标处理。

5.采购需求:雨花南路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价,拟选择一家单位对雨花南路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广泛听取意见,推动项目顺利进行。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6.服务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具体依据采购人需求。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自然人提供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书原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原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书原件);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书原件)。

备注:依据南京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政府采购供应商可以在在资格审查环节针对以上6项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也可以在投标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以上涉及的证明材料。如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仅提供承诺书的,须在中标(成交)后,按采购文件要求,将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其中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投标人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 1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1月15日至2025年01月2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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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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