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红塔辽宁烟草有限责任公司(沈阳卷烟厂)沈阳卷烟厂联合工房房外墙面修复项目招标公告

2025-01-14
一、招标条件

本沈阳卷烟厂联合工房房外墙面修复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52.9318万元,招标人为红塔辽宁烟草有限责任公司(沈阳卷烟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对沈阳卷烟厂联合工房外墙约18074㎡外墙进行维修,对外墙进行重新喷涂真石漆,对损坏部位约5422㎡进行局部修复,外墙增加300mm宽防火岩棉隔离带255㎡。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沈阳卷烟厂联合工房房外墙面修复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沈阳卷烟厂联合工房房外墙面修复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同时具有足够资产和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无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不存在被司法、行政机关经查实和处罚且按招标文件规定丧失投标资格的不良行为记录以及在履约过程中出现重大违约行为被解除合同的情形,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投标人具有合法且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3.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4.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有本企业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及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6.企业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7.投标人具有合法的税务登记,能够开具适用税率的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

8.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总负责人至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三人均无行贿犯罪记录,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s://wenshu.court.gov.cn/)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查询记录,提供下载网站截图(截图上体现查询时点: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开标当日中任意一日)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2.不接受在烟草行业或招标人供应商黑名单中且在禁入期限内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因行贿被列入烟草行业或招标人黑名单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和行贿人,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也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13.投标时应提供近三年无因违约、不恰当履约等引起的仲裁和诉讼不良记录的承诺书(盖单位公章)。

14.投标时应提供无围标、串标行为承诺书(盖单位公章)。

15.本项目不接受/接收联合体投标,项目执行过程中不允许转包或者分包(提供承诺书并盖单位公章)。

16.红塔辽宁烟草有限责任公司干部职工投资入股的企业,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并盖单位公章)。

特别说明:1.属于中小企业的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2.在项目招投标期间或合同履行期间被列入烟草行业或招标人行贿供应商名单的上述企业及上述人员,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资格;已签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1月14日13时00分到2025年01月21日16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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