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南平市地方海事发展中心2025~2027年南平市闽江重点航段航道养护工程监理服务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5-01-15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04号

项目名称:2025~2027年南平市闽江重点航段航道养护工程监理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8.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8.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180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18000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00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2025~2027年南平市闽江重点航段航道养护工程监理服务

3.00

180000.00

最高报价限价为6万元/年

监理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监理服务项目一招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设置专门采购包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设置专门采购包

预留比例:10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 号)要求,2024年10月1日起,政府采购项目推行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制。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的,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若未提供相关资格承诺函的,则应在投标(响应)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未按照谈判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2、投标人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水运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或提供建设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乙级港口与航道工程监理资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1月15日  至 2025年01月1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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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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