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兴安分公司外呼业务外包项目询比公告
2025-01-151.1项目概况:采购外呼业务,加强管理考核,切实增强外呼工作维系效果,进一步推动存增一体价值经营,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采购内容为外呼业务外包,具体服务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
采购预算:226415.09元(不含税),为成本性支出(服务)。
服务地点:兴安盟范围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期限及框架协议有效期:
框架协议有效期,至以下任一条款到达时终止:
1、乙方份额已达框架协议中规定的最大份额;
2、本协议终止或解除之日;
3、框架协议中约定的其他条件;
4、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不含税总价226415.09元,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
注:应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书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2.1.2供应商须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扫描件或提供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函审核。
2.1.3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询比公告发布之日止(固定总价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协议以订单的签订时间为准)同类业绩合同(客服类或外呼服务类)至少一份。
注: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单项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或框架协议关键页及相应的订单扫描件。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关键页至少包括首页、合同金额、服务内容、签字盖章页;框架协议金额以订单累计金额为准,签订时间以订单的签订时间为准,材料不全或无法认定为同类项目业绩的不予认可。
2.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业务种类为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呼叫中心业务。
注:提供证书扫描件。
2.3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
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
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
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
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
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
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本项目不接受转包或分包。
2.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1月15日17:00至2025年01月18日17: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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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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