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广州银行非诉讼类催收业务外包服务供应商入围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1-15
一、采购项目编号:广银采购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银行非诉讼类催收业务外包服务供应商入围采购项目

三、招标人: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一)项目内容:本项目拟采购非诉讼类催收业务外包服务供应商,为广州银行总部和广州银行信用卡中心提供委外催收服务,具体服务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

(二)采购数量:“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数量>54家时,入围供应商数量n=49家;5个<“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数量≤54个时,则入围供应商数量n=N(为通过“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数量)-5;如通过“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5家时,招标失败。

(三)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五、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01月15日至2025年01月22日17:00止。

六、投标人资格条件

为使本次招标工作建立在公平、可靠和高效的基础上,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资质:

(一)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为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二)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2021年-2023年连续3年净利润须为盈利。

注:须提供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能体现2021年-2023年净利润指标的财务审计报告。

(三)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办公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

(四)具备催收系统和录音系统,须提供系统专利或授权使用证明或系统购买证明或系统功能说明书。

(五)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评标当日,评标小组在“信用中国”网站及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六)未参与反催收等黑灰组织,未被金融机构列入禁入名单且在名单管控期间内(可参照投标声明函相关承诺格式)。

(七)未被招标人列入供应商黑名单。

(八)利害关系(提供资格声明函):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在法律上、财务上和运作上完全独立于招标人,与招标人不存在利害关系影响招标公正的情形。

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监事/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招标人相关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九)单位的主要控制人、股东、法人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在被整改、被取缔或曾出现过重大风险事件的网贷平台、小贷公司担任过管理人员或负有直接责任,未在被查实存在违法催收行为的公司担任管理人员或负有直接责任(可参照投标声明函相关承诺格式)。

(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转包。

(十一)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获取招标文件。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自2025年01月15日至2025年01月22日17:00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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