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高速善美生态开发有限公司2025年度招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入围比选-询比采购公告
2025-01-15内蒙古高速善美生态开发有限公司2025年度招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入围比选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内蒙古高速善美生态开发有限公司批准。采购人为内蒙古高速善美生态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采购活动。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项目概况
内蒙古高速善美生态开发有限公司拟针对2025年度招采项目组建招标代理机构库,择优选择3家招标代理机构入库。业主需要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时,招标代理机构从库中产生。
2.2 采购范围:
采购范围 |
入围家数 |
内蒙古高速善美生态开发有限公司2025年度招采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涉及的工程、货物、服务等所有招标工作。招标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草拟招标方案、编制招标文件、编制及发布招标公告、组织答疑、组织开标及评标、拟定合同文本、协助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等。 |
3家 |
2.3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日期至2025年12月31日。
2.4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政府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2.5 服务地点:呼和浩特市。
2.6 招标代理服务费支付方式:除特殊约定外,每次招标确定中标人后由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2.7 如已入围供应商被确定为本年度全部或部分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不论项目大小,必须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招标代理任务。
2.8 招标代理机构使用原则:本项目为招标代理入围比选项目,第一阶段采用入围比选采购方式确定入围供应商名单,向入围供应商发放入围通知书并签订框架协议,第二阶段采购人根据具体项目的项目情况、技术复杂程度、供应商履约信用评价等,从入围供应商中自主选择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具体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满足以下要求:
(1)资质要求:详见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2)业绩要求:详见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3)信誉要求:详见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4)人员要求:详见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比选。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比选均无效。
3.5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比选。
3.6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比选。
4. 评审办法
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5. 采购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5年1月16日上午09时00分至2025年1月22日下午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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