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安徽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污水站除臭管道改造工程和明德楼臭氧发生器采购及安装施工工程磋商公告

2025-01-14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安徽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污水站除臭管道改造工程和明德楼臭氧发生器采购及安装项目施工工程

采购方式:磋商

预算金额:201817.13元

最高限价:201817.13元

采购需求:安徽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污水站除臭管道改造工程和明德楼臭氧发生器采购及安装项目施工工程。具体采购范围详见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自进场开工之日起20日历天内完成合同规定内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供应商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1)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成交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2.3供应商业绩要求:/。

2.4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2.5信誉要求

截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存在下列有效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3)被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4)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4号)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除外)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注:“有效”是指“情形”规定的程度、起止期间处于有效状态。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对供应商的要求视同对联合体成员的要求。

2.6其他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月14日至2025年1月21日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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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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