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粮贸易靖江公司仓储物流设施项目水域部分(泰州港靖江港区新港作业区粮食物流中心码头工程流程化改造项目)码头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2025-01-15中粮贸易靖江公司仓储物流设施项目水域部分(泰州港靖江港区新港作业区粮食物流中心码头工程流程化改造项目)码头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粮贸易靖江公司仓储物流设施项目水域部分(泰州港靖江港区新港作业区粮食物流中心码头工程流程化改造项目)已由靖江市行政审批局以靖行审备(2024)49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粮贸易(靖江)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粮贸易(靖江)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码头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靖江市经济开发区新港园区章春港路2号;建设规模为:新增两台卸船机、两台装船机及配套抑尘料斗、输送设备,码头水工结构、钢栈桥,防洪提升,高压供配电等内容;
(2)招标范围:装卸船机安装、门机拆除以及施工图纸所示的配套进出粮设备、抑尘料斗、钢结构、码头水工结构、红线外高压线路土建通道建设及红线内高压供配电设备安装、码头面雨水收集、清淤工程、防洪提升等全部内容的监理工作。
监理服务期:计划自2025年2月15日始,至2026年04月11日止,共计420日历天,具体监理服务开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缺陷责任期:24个月(与施工标段同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业绩、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备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水运工程甲级监理资质且具备水运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2019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投标报表交/竣工日期为准),至少完成过1个投资额10000万元及以上已交(竣)工的港口建设工程的监理业绩;
3.1.3信誉要求:
(1)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最近一次(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的信用等级评价(监理类)为C级及以上级别,投标人的信用等级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最新公布的为准;
(2)投标人不存在苏交监察〔2007〕13号文《江苏省交通厅关于限制违反廉政合同的投标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若干规定》中所述行贿行为而处于被禁止进入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期限内;
(3)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4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交通运输工程(水运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2)需具备担任项目总监职位不低于5年及以上的工作经验、且具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
(3)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1.5其他要求: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上述主要人员(总监理工程师)须为本单位职工,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其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本单位的养老保险缴费明细【养老保险缴费明细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社保机构出具的原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如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建办市函〔2019〕92)规定的不认定为“挂证”6种情形、免征缓缴等特殊情况,应提供符合上述特殊情况和其他能够证明其上述人员为本单位自有人员的有效证明材料;
3.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预约开始时间:2025年01月16日09时00分,预约截止时间:2025年01月21日17时00分。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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