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钻探管具与井控分公司2024-2025年塔标钻具稳定器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2025-01-15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二、招标范围
1、招标范围:为满足渤海钻探管具与井控技术服务分司生产需求,依据渤海钻探工程有限公司投资计划,现对塔标钻具稳定器进行招标采购,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项目采购总金额692.5万(不含税),2名中标人。
2、服务标准:详见技术规格书。
3、服务地点:渤海钻探管具与井控技术服务分公司塔里木工区范围内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6 年6月 30 日或集团公司新的集中采购结果生效之日止。
5、最高投标限价:详见招标文件
6、验收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7、其它详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
2、投标人须提供已认真研读本项目“执行标准、要求及质量保证”、“违约责任处罚”章节内容,具备相应的全部能力,交付产品符合技术要求和质量要求,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同意按照相关约定赔偿招标人损失并服从相关追责处罚承诺书。
3、投标人须为中国石油2024年钻具稳定器集中采购结果公告中标供应商名单内的供应商。具有钻具稳定器(47031701)中石油电子采购系统准入,供应商与品名状态均为正常。
4、投标人没有处于资不抵债、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 2023 年度审计报告[应当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时间的,可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2.提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承诺书。
5、提供没有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暂停、取消投标资格,或者未被招标人暂停、取消投标资格。
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网站截图。此项以评标委员会评标当日在相应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获取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有效时间2025-01-16 08:00:00 至 2025-01-23 23:59:59(北京时间)。……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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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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