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2025年中国铁塔新疆分公司档案室改造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2025-01-15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2025年中国铁塔新疆分公司档案室改造采购项目

1.2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2025年中国铁塔新疆分公司档案室改造采购项目。预估采购金额30.259491万元(含税)。

1.6标段划分:本次采购不划分标段,中选1家,份额100%。情况如下表: 

☑不划分

□划分。

采购内容

份额

预估含税金额(万元)

中选家数

档案室改造采购

100%

30.259491

1

1.7成交单位数量及成交份额:

☑一家,中选人数量为1个,份额100%。

1.8本项目最高限价

□不设置最高限价

☑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详见报价一览表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内容:采购档案室配套设施采购、相关的档案柜、电气及消防工程、装修工程、视频监控系统、门禁系统、入侵报警系统、水浸检测系统改造或新增。

2.2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3实施地点:乌鲁木齐市。

2.4工期:自甲方订单下发之日起,60日(日历日)内完成施工改造、设备安装及设备调测工作。

2.5保修期:终验合格后12个月。

2.6质量要求:合格,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标准,以及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相关要求。

2.7安全目标: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标准,以及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相关要求。

2.8适用范围:采购结果适用于一体业务。

2.9结算方式:本项目区公司签订合同履行并结算。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参选人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法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3.2.参选人须承诺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3.资质要求:

(1)具有国家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注:已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规定取得新资质证书的(2020年11月30日之后),应提供最新资质证书复印件及新旧资质对应依据。

(2)具有国家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本项目要求参选人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

(2)项目负责人:1名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注:①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复用;②人员有效的身份证扫描件、资质证书扫描件/照片(证书中单位名称应与应答人一致);③人员有效的劳动合同(首页、有效期页、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④人员2024年1月至应答截止之日前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或官方网站查询截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或相关税务机构出具或官方网站查询截屏,截屏需体现查询结果及查询网址)。社保缴纳主体名称应是参选人单位或其分公司(母公司或子公司不认可),项目负责人与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为自有员工,不得为劳务派遣制人员。社保证明必须有明确的起始时间和截止时间信息,否则不予认可;⑤如拟派人员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无须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

3.5.业绩要求:参选人应提供2022年01月01日起至本项目递交参选文件截止之日止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业绩。业绩累计金额须不少于20万元。

同类项目业绩是指:房屋装饰装修类。

业绩证明材料:①提供合同(框架协议)关键页扫描件。②提供合同(框架协议)对应的发票;同时提供至少一张发票在国家或地方税务网站的验真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结果截图中发票状态须正常,不可以是红冲、作废等异常状态,否则不予认可。

业绩认定原则:①业绩金额认定原则:以发票含税累计金额为准。②业绩时间认定原则:以合同(框架协议)签订时间为准。③合同(框架协议)关键页认定原则:包括合同标的内容、合同金额(如有)、合同签订时间、合同签字盖章页,若提供的合同(框架协议)标的内容无法明确认定为同类业绩,须同时提供对应的技术规范书等证明材料。④发票认定原则:发票开具时间须晚于对应的合同(框架协议)签订时间;发票须体现与合同(框架协议)的对应关系(发票备注栏中备注有对应合同的合同编号或合同项目名称,或由对应合同甲方出具的能够证明发票与合同对应关系的证明文件等);若发票中“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为详见清单,须提供具体清单。⑤其他认定原则:不能体现发票与合同的对应关系,或无法证明属于同类业绩,或证明材料模糊不清或不完整视为无效业绩。

3.6.信誉要求: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其参选将被否决(到参选递交截止之日,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但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罚款的缴纳凭证、已经移除或执行完毕的查询截图等,否则不予认可)

(1)参选人被“中国执行公开信息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2)参选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和行政处罚信息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参选人若为事业单位无须提供截图,若为个体户无须提供“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查询截图)。

3.7.控股及管理关系:

(1)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2)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8.参选人须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参选截止之日起前三年)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参选截止之日起前五年)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参选截止之日起前五年)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为全国“禁止交易企业”的;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列为新疆“禁止交易企业”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列入同类服务“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总部级/新疆省级参选人黑名单”,且本项目在禁止参与范围内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须提供承诺函。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如发现转包或违法分包行为将终止合同。须提供承诺函。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

5.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 2025年01月15日21时00分至 2025年01月18日21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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