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东方雨虹管业有限公司4.8MW分布式光伏项目招标公告
2025-01-16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申请人代表被授权有效。(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单位代表联合体授权)3.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为依法设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3.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按各自分工对应资质情况)必须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A、B)的资质:A: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专业乙级。B:施工资质:投标人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具备由国家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并在有效期内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或以上)资质,及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需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人资质证书扫描件。]。3.4.投标人已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6的内容和格式签署盖章投标人声明。3.5.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六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不通过资格审查。3.6.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其中: 3.6.1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最多只能由2家单位组成联合体,并签订联合体工作协议(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详见附件二)。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牵头方须承担本项目主要施工内容。3.6.2同一单位在本项目中只能单独参与或仅能以某一联合体成员的身份参与投标;3.6.3在投标过程中联合体不允许发生联合体成员变更的情形,否则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3.6.4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应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承接每一类工程任务(按资质标准划分)的成员单位。3.7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结果进行评审)。3.8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不是本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内容进行评审)。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须承诺应当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内容进行评审)。注:1.未在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2. 对接受分支机构投标的项目,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格式详见附件3),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总所)公章。总公司(总所)可就本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设立登记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加投标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本项目无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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