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郾城区财政性资金预算绩效评价指导咨询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5-01-14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50000.00元
5、最高限价:250000.00元
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7、采购需求:
该项目包括(1)2025年度预算绩效申报表和事前评估审核、指导。对所有部门单位的申报表和事前评估,进行线下一对一指导、审核。
(2)2025年度财政重点预算绩效评价(19个重点项目,2个部门整体)对所有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并分别单独出具绩效评价报告(简版公开版和完整版)、总项目汇总的简要绩效评价报告、绩效评价反馈报告。
(3)其他临时性任务工作等。(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8、服务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及省、市相关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
9、服务地点: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财政局;
10、合同履行期限:根据要求至项目完成结束之日止。
1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项目执行须支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强制优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响应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具有生产或经营项目相关的内容(以营业执照为准)
3.2注:以下材料供应商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只需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中附件 ,供应商在成交后,应将下列要求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提供近三年来任意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提供近期以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及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新成立的公司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主管单位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提供近三年政府采购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6)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1月14日至2025年1月20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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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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