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输血科医用低温保存箱、南院区妇科宫腔检查镜采购项目包1三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1-141.1项目名称: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输血科医用低温保存箱、南院区妇科宫腔检查镜采购项目包1(三次);
1.2项目编号:豫通力
1.3资金来源:自筹,己落实;
1.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
1.5质保期:四年;
1.6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7质量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达到国家合格标准;
1.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采购内容
包号 |
名称 |
层次 |
数量 |
预算单价(万元) |
预算总价(万元) |
包1 |
医用低温保存箱 |
国产 |
2 |
3 |
6 |
具体参数内容和数量以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为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产品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修订后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或产品备案凭证(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
3、供应商为代理商时,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的除外;供应商为境内生产企业时,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须具有备案凭证),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经营其注册、备案的医疗器械,无需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者备案,但应当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经营条件(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
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注:若响应文件递交当天查询到供应商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供应商须在在响应文件中附网页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日之后。
5.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
6.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四、领取磋商文件
1.领取文件时间:2025年1月15日至2025年1月21日每天9:00-12:00,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2.磋商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磋商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2月7日上午9: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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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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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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