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霞浦县就业创业政策宣传购买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1-15
项目名称:2025年霞浦县就业创业政策宣传购买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6.1663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3.396322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461,663.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433,963.22元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0元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预算(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保证金金额(元) |
1 |
2025年霞浦县就业创业政策宣传购买服务项目 |
1.00 |
461,663.00 |
项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否 |
0元 |
采购包1:
(1)报价要求:
序号 |
报价内容 |
计量单位 |
报价单位 |
最高限价 |
价款形式 |
报价说明 |
1 |
2025年霞浦县就业创业政策宣传购买服务项目 |
项 |
元 |
433,963.22 |
总价 |
无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节能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绿色建材:本项目不适用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设置专门采购包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设置专门采购包
预留比例:10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1)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规定,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福建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以下简称资格承诺函),若供应商按照本通知书附件格式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将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若供应商未按照本通知书附件格式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则应按询价通知书第二章“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1月16日 至 2025年01月22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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