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江西省抚州市金溪县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PPP项目”的资格预审公告

2025-01-15

1. 招标条件

本采购项目 江西省抚州市金溪县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 PPP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金溪县人民政府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金府字 [2022]8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实施,项目授权主体为 金溪县人民政府 ,项目实施机构为 金溪县林业局 (以下简称采购人)。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社会资本方(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2.1 项目名称:江西省抚州市金溪县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 PPP 项目。

2.2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3 项目概况

金溪县国家储备林建设总规模为 107673.13 亩,其中集约人工林栽培 581.5 亩,占总规模的 0.54% ;现有林改培 29127.33 亩,占总规模的 27.05% ;中幼林抚育 77964.3 亩,占总规模的 72.41% ,通过营造林的建设发展林下经济 12925.33 亩。新建林区公路 30 千米,机耕道 55 千米,作业林道 100 千米,新建林区游步道 34.5 千米、修复林区生态栈道 15.5 千米,新建防火林带 1785 亩,购置森林防火设备 71 套,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设备 11 套,建立国家储备林资源监测和科技推广体系,设立固定监测样地 49 个。

项目总投资 98089.09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投资 73860.89 万元,占 75.30%; 工程其他费用 2045.62 万元,占 2.08% ;预备费 3795.33 万元,占 3.87% ;建设期利息 18387.25 万元,占 18.75% 。

本项目实施机构为金溪县林业局(以下简称“县林业局”),具体负责本项目的组织实施和各项具体工作的安排。项目运作方式为 BOT ,合作期限为 30 年,其中项目建设期 8 年,运营期 22 年,回报机制为可行性缺口补助。

金溪县林业局依照法定程序选定优秀的社会资本,由中标社会资本在金溪县注册成立项目公司。采购完成后,金溪县林业局与项目公司签订《 PPP 项目合同》,约定双方权利义务。

项目风险按照风险有效控制、风险成本最低、风险收益对等三个原则分配;政府方主要承担林地赎回、法律、政策等风险;社会资本方主要承担项目建造、财务和运营维护等商业风险;不可抗力等风险由政府和社会资本合理共担。

项目建设期内,项目公司负责投融资、建设本项目及其附属设施,金溪县林业局负责监督项目按规划、设计完成;运营维护期内,项目公司通过获得使用者付费和财政补贴的方式收回建设及运营维护成本并获得合理回报;项目合作期满后,项目公司将所有项目设施无偿移交给项目实施机构或县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

本项目资本金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 20% ,其他资金由项目公司通过合法合规方式筹集。

项目进入运营期后,政府根据绩效考核结果每年支付给项目公司运营补贴,并结合社会资本投标报价确定的商务条件参数和当年绩效考核结果进行计算调整。

2.4 采购内容: 社会资本方 。

3. 采购需求

3.1 项目全生命周期: 30 年,其中项目建设期 8 年,运营期 22 年。

3.2 投资概算: 98089.09 万元,其中社会资本投资 100% 。

3.3 项目规模:金溪县国家储备林建设总规模为 107673.13 亩,其中集约人工林栽培 581.5 亩;现有林改培 29127.33 亩;中幼林抚育 77964.3 亩,通过营造林的建设发展林下经济 12925.33 亩。新建林区公路 30 千米,机耕道 55 千米,作业林道 100 千米,新建林区游步道 34.5 千米、修复林区生态栈道 15.5 千米,新建防火林带 1785 亩,购置森林防火设备 71 套,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设备 11 套,建立国家储备林资源监测和科技推广体系,设立固定监测样地 49 个。

项目总投资 98089.09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投资 73860.89 万元,占 75.30%; 工程其他费用 2045.62 万元,占 2.08% ;预备费 3795.33 万元,占 3.87% ;建设期利息 18387.25 万元,占 18.75% 。

3.4 项目地点:金溪县范围内的黄通乡、河源镇、对桥镇、陆坊乡、秀谷镇、左坊镇、石门乡、双塘镇、合市镇、许湾镇、琅琚镇、马尾泉生态林场、华侨管理区等 15 个乡镇(场)。

3.5 运作模式:“建设 - 运营 - 移交( Build-Operate-Transfer , BOT )。

3.6 其他采购需求: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4. 申请人资格要求

4.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条件: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2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以下要求:

4.2.1 财务要求: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

4.2.2 信誉要求:申请人被“信用中国”网站(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 “ 中国政府采购网 ” 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2.3 业绩经验要求:无。

4.2.4 其他要求: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资格预审申请;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无效。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多家子公司(解释下同),均不得参加同一标段资格预审申请。若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或者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多家子公司,在同一个标段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的申请人通过资格预审时,按照资格预审办法规定选择一家通过资格预审。

4.3 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以联合体形式参与资格预审的需同时满足上述 4.1 、 4.2.1-4.2.3 项规定的资格条件。

5. 资格预审方法

5.1 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5.2 本次资格预审不限定参与竞争的合格社会资本的数量。

5.3 未参加本次资格预审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申请人将不得参与下一阶段的投标。

6. 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 1 )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 2 )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 3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7.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7.1 请申请人于 2022 年 6 月 20 日至 2022 年 7 月 13 日,……下载。

7.3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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