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高新区开创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沧州高新区中心学校操场及北大门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2025-01-16本招标项目沧州高新区中心学校操场及北大门工程监理已由沧州高新区行政审批局以沧高审批字[2018]0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沧州高新区社会事务局(文化教育中心),建设资金来自沧州高新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沧州高新区开创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招标项目名称:沧州高新区中心学校操场及北大门工程监理;2.1.2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中心学校操场、北大门工程占地25313.74㎡,包含道路1445.66㎡,操场面积23868.96㎡,东侧围墙350米围网650米及北大门;2.1.3建设地点:沧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求是大道以西,向海路以南;2.1.4资金来源:沧州高新区财政资金;2.1.5质量标准:合格;2.1.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2.1.7施工工期:施工总工期180日历天;2.1.8监理服务期限:自委托人通知进场之日起至工程保修期满止;2.1.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2.1.10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并实行分散评标。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1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独立法人单位;3.1.2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在本单位近期养老保险缴纳证明;3.1.3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以开标当天评委现场查询为准);3.1.4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项目;3.1.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1-16 09:30至2025-01-22 09:3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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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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