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2025-2026年视频矩阵运营服务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2025-01-16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采购包含预估约视频制作数150条,公域活动辅助25场以及对应视频账号的运营推广目标。本次比选采购金额约68万元(含税)。本项目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或框架金额执行完毕,采用框架+订单方式。交付时间:自采购人订单发出之日起5个日历日内完成视频制作。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法律法规要求标准,满足采购人服务要求。服务地点:无锡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1.2 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序号

服务内容

技术要求

预估采购金额

服务期

1

视频矩阵运营服务

视频制作数150条,公域活动辅助25场以及对应视频账号的运营推广目标

68万元(含税)

本项目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或框架金额执行完毕,采用框架+订单方式。

……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报价,最高响应报价为:

序号

产品名称及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最高不含税限价(元)

1

策划文稿

1

943.40

2

编剧脚本

1

943.40

3

短视频拍摄

1

1886.79

4

视频账号运营

1

943.40

5

宣企业形象类、品牌和业务宣传类宣传片

分钟

1

4716.98

6

活动片拍摄

1

2830.19

7

视频混剪

分钟

1

943.40

8

直播活动

1

3773.58

9

小红书制作

1

943.39

10

小红书投流

1

2830.18

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报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扫描件(加盖公章)。

2.1.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项目要求供应商满足以下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网址: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信息的截屏扫描件。

2.1.4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1月1日以来类似视频制作或视频账号运营类业绩累计达到50万元。注: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服务内容页、价格页、签章页。如为框架协议,需要提供框架协议以及对应的订单或结算发票等证明材料,必须明确签订时间及金额,原件备查。

2.1.5供应商可为本项目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书。

2.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的响应申请。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月 17 日00时00分至2025年 1月 20 日2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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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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