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华安县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停车棚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2025-01-16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华安县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停车棚建设工程

2.项目编号:HYZ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196216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184443.04元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0元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华安县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停车棚建设工程

1.00

预算审核价为196216元

建筑业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不适用

信息安全产品:不适用

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供应商应在(谈判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预留比例:100%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资格承诺函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其他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和谈判文件第五章。

6.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2025年01月17日至01月22日(北京时间下同),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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