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医养结合区域中心(合肥庐江)项目(一期)防护屏蔽项目招标公告
2025-01-16
长三角医养结合区域中心(合肥庐江)项目(一期)防护屏蔽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项目名称:长三角医养结合区域中心(合肥庐江)项目(一期)防护屏蔽项目
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长三角医养结合区域中心(合肥庐江)项目建议书的复函,庐发项〔2020〕307号
1.4招标人(联合):安徽省庐江县人民医院;安徽省合庐产业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5项目业主:安徽省庐江县人民医院
1.6资金来源:其他
1.7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长三角医养结合区域中心(合肥庐江)项目(一期)防护屏蔽项目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5ANNGZ00014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5ANNGZ00014
2.5 建设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台创园
2.6 建设规模:本项目为放射防护及磁屏蔽专项工程,包含口腔科、影像科、急诊、内镜中心(ERCP)、发热门诊等科室,设计总面积约820平方米。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7 合同估算价:240.0万元
2.8 计划工期: 6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内容为医疗机构的射线装置机房(如:CT、DR、胃肠等)和MRI机房的防护屏蔽施工,须符合《放射诊断放射防护要求》等要求,具体以后期实际情况为准。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10 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项目经理要求:
(1)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其他要求: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50万元的建筑工程装饰装修业绩(合同须包含防护屏蔽或放射防护等内容)。
3.1.4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3.1.5 财务要求:/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方总数量不超过2家;
(2)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
(3)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3.1.6 信誉要求;
(4)联合体中任一方承揽工程量占比不得低于30%。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项目技术负责人技术职称为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2月06日09时00分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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