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石楼镇镇属企业清产核资专项审计、税务筹划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5-01-16
一、采购项目简要

1.项目编号:S24F

2.项目名称:石楼镇镇属企业清产核资专项审计、税务筹划服务项目。

3.项目类别:服务类项目。

4.项目内容:采购人拟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一家专业的供应商提供服务。具体要求详见《采购人需求》。

5.采购预算:人民币壹佰贰拾万元整(¥1,200,000.00)。

6.服务期限:服务初定期限三年(服务直至采购人改制、重组、清算、税务筹划等工作结束),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清产核资报告,并在服务期内协助采购人(21家企业单位)开展改制、重组、清算、税务筹划等工作。

7.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8.本项目投标邀请及招标文件中所有时间均为24小时制北京时间,所有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特别注明除外)。

9.投标人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同一母公司下的多家子公司,仅能由一家企业参与投标。

二、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或自然人。(若分公司投标,须同时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分公司已获得总公司有效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若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声明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详见招标公告附件。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与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的其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且与其他投标人之间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提供《资格声明函》。注:同一母公司下的多家子公司仅能由一家企业参与投标。)

7.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资格声明函》)

8.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投标文件中不用提供此项查询结果,根据资格审查时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的结果截图为准。如相关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9.须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01月17日至2025年01月23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4:00-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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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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