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嵊州市分公司2025年冷链车租赁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2025-01-16
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嵊州市分公司2025 年冷链车租赁项目(第二次)
二、项目编号:(登录后查看)
三、项目概况:
为拓展小笼包寄递市场,拟开通每日浙江、上海、江苏快递冷链和浙江、上海、江苏整车冷链业务三条线路,通过增加不同型号的冷链运输车来解决,满足不同规模的物流需求。

四、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一)采购内容
本项目分为1 个标包,确定1 名中标人,预估总采购金额42.6 万元(含税)。具体如下:

标包号

车型

单位

数量

单价最高限价
(含税,元/辆/月)

租赁期限

小计
(含税)

价格权重

1-1

4.2 米车型

3

6000

1 年

216000

51%

6.8 米车型

1

8000

1 年

96000

23%

7.6 米车型

1

9500

1 年

114000

26%

实际采购数量及采购金额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招标人不作承诺。

(二)报价:月均车辆租赁报价为月均车辆使用费用与月均服务费用之和。

月均车辆使用费用:月均单车使用费用。

月均服务费用:全车保险,包括交强险与商业险(其中商业险包含第三者责

任险保险额度要求为300 万及以上),驾驶员座位险保险额度要求为2 万及以上,

及车损险、不计免赔险);年检;车辆相关证照办理费用(包括且不限于车辆牌

照、行驶证、符合当地通行要求的规定证照及车辆标识喷涂等所产生的费用);

协助处理交通违章与交通事故等工作所需的费用;车辆正常磨损所需要的维修和

保养等费用(包括且不限于工时费、材料费及材料管理费等相关的所有费用);

非人为原因造成的设备故障维修(含轮胎修补))等所需的费用;其他完成规定

的相关服务标准所需的费用。

(三)服务期限:1 年。

(四)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5 日内交付。

(五)交货地址:招标人指定地点。

(六)需求部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嵊州市分公司。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或有总公司法人授权的分公司; 2、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投标人须是车辆制造商,或经该制造商授权开展销售、租赁业务的经销商。所投车辆须通过“中国强制产品认证”(3C)认证(提供制造商或授权书(原件)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所投车辆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所投车辆必须在国家工信部颁布的箱式冷藏车公告范围内(所投车辆的制造商及所投车辆车型须为《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所列企业及型号),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箱式冷藏车的强制规定(国家工信部颁布的箱式冷藏车公告截图加盖公章);
5、投标人自2022 年1 月以来具有销售、租赁同样或类似车辆的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拟提供租赁车辆须为投标人2023 年1 月1 日后注册的自有车辆(提供拟投入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如新车提供承诺函);
7、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8、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9、被列入浙江省邮政分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投标人,禁止参加本项目;
10、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近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1、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

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13、递交投标(应答)文件的设备需为投标人自主可控的电脑终端设备,不得与其他潜在供应商使用同一台电脑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如开标/评审后发现不同投标(应答)人上传投标(应答)文件的网卡信息/MAC地址、CPU信息/CPUID信息同时完全一致的,对本项目该投标(应答)人投标(应答)的标包/标段予以否决。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1、线上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请于2025 年01 月16日9 时00 分至2025 年01 月22 日17 时00 分(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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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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