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南京电信2024年浦口区泰山新村辅楼冷却塔降噪工程项目(第二次)询比公告

2025-01-16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1.1项目概况:本项目南京电信2024年浦口区泰山新村辅楼冷却塔降噪工程项目(第二次),主要包括对该噪声污染源进行治理,消除设备运行时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序号

产品名称

采购预估规模(不含税)

服务地点

1

冷却塔降噪工程

29.5万元

江苏省南京市(采购人指定的任一地点)

……

1.2.1质量要求:合格,符合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及采购人的要求。

1.2.2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

1.2.3工期要求:接到成交通知书之后15个日历日。

1.2.4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成交供应商数量:1人,成交份额100%。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报价,最高响应报价为295000元(不含税),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报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

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

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

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必须提供供应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如为

企业,还必须同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

index.html)”网站上的供应商最新查询结果的查询截图。

2.1.2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止承担过累计合同金额在25万元及以上的降噪工程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须包括合同服务内容、签订日期、合同金额、合同签章页等),时间和金额以合同签订为准;如果提供的是框架合同,还需提供对应框架合同结算的发票或订单或结算单据的复印件,时间和金额以发票或订单或结算单据为准;合同复印件内容文字和印章须清晰可见且无遮盖(如出于商业保密目的,允许遮掩详细单价和数量文字,但需保留总价文字)。

2.1.3供应商须承诺能够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1.4供应商应同时具备有效期内的以下证书,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1)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2)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注:上述证书如已按国家发布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进行换证,则按照相应政策调整文件认定企业资质。须提供换证后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2.1.5供应商具有合法有效的住建部颁发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合法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

2.1.6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同时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项目经理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3)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至少1人;

4)专业施工人员:须具备与实际工程相关的应急管理部门的特种作业证书专业施工人员,包含高处作业证、焊接与热切割作业证二类,其中高处作业证1人,焊接与热切割作业证1人,合计2人。

5)供应商须承诺“遵守国家、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规范用工管理,从事危险作业必须取得有效的工作许可证。在合同执行期内为项目团队人员购买雇主责任险的赔付额度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个人意外伤害险的赔付额度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

注:若一人持有多证按人员数量不重复计算,提供以上人员清单、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或复印件、合法有效的相关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近6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企业主要负责人可不需要)及相应承诺书。

2.1.7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近两年(响应截止时间前24个月)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事故的;

(10)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1)为本询比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询比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2)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3)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5)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6)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7)【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供应商及其任一响应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询比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8)供应商在近2年内参与南京电信同类项目中,不得存在成交结果公示后因自身原因放弃采购项目成交资格、或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中止合同的情况。

(19)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供应商须承诺遵守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规范中央企业贸易管理严禁各类虚假贸易的通知》(国资发财评规(2023)74号)中"十个不准"要求,充分知悉虚假贸易业务给企业带来的经营风险和恶劣影响,承诺不参与、不开展、不支持、不隐瞒任何虚假贸易业务,提供承诺书。

2.4响应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1月17日08时30分至2025年1月20日17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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