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岳普湖县人民医院医疗器械维保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1-16
项目名称:岳普湖县人民医院医疗器械维保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5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4.5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医疗器械维保一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的营业执照;

(2)法人本人投标的需提供法人身份证明书;被授权委托人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提供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完税证明及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凭证);

(5)提供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未被列入失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承诺书;

(6)提供针对本次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7)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9)供应商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10)供应商须并具有国家认可机构认证的招标型号产品维修保养资质认定证书或取得设备原生产厂家技术支持书面承诺,提供证书原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特别提示: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1月17日  至 2025年01月23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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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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