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大足区计算机机房设备安装及调试技术服务项目分包二招标公告
2025-01-161.1项目概况:
(1)采购人:中电智安科技有限公司。
(2)采购方式:公开询比。
(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本项目预估采购金额:832000元(含税)。分包一金额:540800元(含税);分包二金额:291200元(含税)。
(5)服务地点:重庆市大足区。
(6)服务期限:双方同意由乙方作为甲方服务供应商的期限(“有效期”)为本协议生效之日2年。如在有效期内出现以下任一情形的,有效期在以下任一日期到达时提前终止:
1)甲方与乙方就下一次[设备安装及调试技术服务]再次签订框架协议之日;
2)甲方就再次采购[设备安装及调试技术服务]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之日;
3)因乙方违约,甲方向乙方发出停止服务通知书之日;
4)本协议份额使用完毕之日;
5)本协议终止或解除之日。
有效期内如未发生以上任一情形,则有效期于届满后自动延续至以下任一日期到达时终止:
1)甲方与乙方就下一次[设备安装及调试技术服务]再次签订框架协议之日;
2)甲方就再次采购[设备安装及调试技术服务]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之日;
3)因乙方违约,甲方向乙方发出停止服务通知书之日;
4)本协议份额使用完毕之日;
5)本协议终止或解除之日。
注:本项目为框架询比,本次框架询比标的为采购人预计在需求期内可能发生的项目,并不作为采购人向供应商作出的具体项目的承诺,如供应商不同意此条款,则供应商应书面告知采购人,并退出本项目询比。
(7)项目的建设、调试期:采购合同签定后10个日历日内完成。
(8)质保期:1年,自安装调试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9)质量标准:达到行业标准及采购人规定标准,质量验收合格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采购内容:分包一:1)计算机机房云桌面安装调试。分包二:算机机房综合布线调试。
(2)本项目分包划分情况:本项目划分2个分包,具体划分情况详见如下
项目名称 |
分包 |
采购内容 |
预估采购金额 |
备注 |
重庆市大足区计算机机房设备安装及调试技术服务项目 |
分包一 |
计算机机房云桌面安装调试 |
540800元(含税) |
供应商可选择对分包一和分包二同时进行响应,允许供应商最多成交1个分包 |
分包二 |
算机机房综合布线调试 |
291200元(含税) |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供有效的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响应。
2.1.3不允许联合体参加响应。
2.1.4业绩要求(分包一):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发布公告之日的同类项目(系统集成服务类)业绩证明材料,合同累计金额不低于15万元(含税)。
注:业绩证明材料包括:
1、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合同关键页包括体现合同标的、合同金额(如有)、合同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否则不予认可;合同中能体现合同金额的,以合同金额与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不能体现合同金额,以合同对应订单的累计金额与订单时间为准。
2、该合同对应的其中一张发票扫描件,发票主体名称须与合同双方或其下属分公司名称一致,发票开具时间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前。
2.1.5业绩要求(分包二):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发布公告之日的同类项目(系统集成服务类)业绩证明材料,合同累计金额不低于10万元(含税)。
注:业绩证明材料包括:
1、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合同关键页包括体现合同标的、合同金额(如有)、合同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否则不予认可;合同中能体现合同金额的,以合同金额与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不能体现合同金额,以合同对应订单的累计金额与订单时间为准。
2、该合同对应的其中一张发票扫描件,发票主体名称须与合同双方或其下属分公司名称一致,发票开具时间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前。
2.1.6团队要求: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服务人员不少于2人(至少一人提供低压电工证)。
人员要求如下:1)提供以上人员名单,身份证扫描件以及提供社保局出具的2024年9月1日之后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项目负责人须由响应单位缴纳社保,其余人员如为第三方公司代缴社保,则还须提供第三方公司与供应商的代缴协议或类似证明;不提供则对应的人员不计入其内);
2)项目经理及技术服务人员名单不重复,重复人员不计入其内。
2.1.7供应商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月24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月24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月24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2.3产品资格要求:/
2.4产品制造商、集成商、软件开发商、软件著作权人等资格要求:/
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月17日8时30分至2025年1月2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5.响应文件的提交5.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2025年1月24日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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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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