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乌当(羊昌)至长顺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交通标志等材料集采招标公告

2025-01-17
1.招标条件

重庆金路交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为乌当(羊昌)至长顺高速公路进行集采物资采购,按照源头采购原则,保障物资供应,进一步提高项目的整体经营效益,现将乌当(羊昌)至长顺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交通标志等材料集采进行公开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

   贵州乌当(羊昌)至长顺高速公路属于2016年《贵州省高速公路网规划(加密规划)》新增项目,是省会贵阳市的第二环城高速西北段,主要为串联贵阳周边重要卫星城市及更好疏解贵阳过境交通。该项目的建设对完善全省高速公路网络,加快黔中经济区建设、支撑区域工业化和新型城镇化进程,构建贵阳都市经济圈、分担过境交通,加快贵安新区建设具有重大意义,是贵州省为推进新型城镇化暨强省会发展战略的重要实施项目。

全线采用设计时速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33.5米的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共设互通11处、枢纽3处、服务区(停车区)4处。

3.招标范围

3.1本次招标采购材料主要内容为:乌当(羊昌)至长顺高速K1+100~K129+820.134范围内交通标志、防眩设施材料。

3.2本次公开招标划分为2个材料类别,共计3个包件。具体材料类别及包件数量见附表1。

3.3投标人只能选择1个材料类别参与投标,但同一类别中不限制参与的包件数量。投标人最终只能成为一个包件的中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购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资格条件如下:

4.1.交通标志(包件号:JTBZ-01、JTBZ-02)

(1) 投标人主体要求: 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为具有钢管和铝合金面板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

(2)认证许可要求: 投标人具有持续有效的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生产能力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采购物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年生产量原则上为所投包件的10倍以上(提供主要生产及检测设备发票或相关证明文件资料)。

(4)财务能力要求: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近三年均未出现亏损。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1月1日至今通过CMA或CNAS认证的检测机构颁发的交通工程产品工厂检验合格证书及检验报告。(注:检验合格证书与检验报告在开标日均在有效期内;检验合格证书附件一栏编号必须与检验报告编号一致;提供的检验合格证书及检验报告必须与所投包件的材料制作工艺相符合),并提供颁证机关官方网站查询证明,其产品在2022年1月1日以后没有发生过重大的质量责任事故(需提供1份无缝钢管、1份焊接钢管、1份铝板相关检测资料,具体型号规格不做限制)。

(6)同类供货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1月1日至今签订的采购物资或分包(材料供应加安装)在国家高速公路大、中型项目中有过3个及以上(单项合同最小合同额不小于500万元)项目供应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供货合同复印件及合同中载明的买方出具的履约信良好情况证明)。

(7)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止)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及供应材料质量问题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止)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具有良好的银行信誉。

(8)其他要求;

1)本项目所有物资外观需有厂家品牌标识(钢印或者永久性标签)。

2)本次公开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3)投标人应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采购中同时参与投标。

5)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止)内被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处罚,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6)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止)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存在行政处罚、经营异常、严重违法失信等情况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相关查询截图)。

7)在2024年版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内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4.2.防眩设施(包件号:FXSS-01)

(1)投标人主体要求: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为具有采购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2)认证许可要求:投标人具有持续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具备采购物资生产能力,其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年生产量为所投包件的10倍以上(提供主要生产及检测设备发票或相关证明文件资料)。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近三年均未出现亏损。提供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拟供货产品在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止没有发生过重大的质量责任事故。

(6)同类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1月1日至今签订的采购物资在国家高速公路大、中型项目中有过3个及以上(单项合同最小合同额不小于100万)项目供应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供货合同复印件及合同中载明的买方出具的履约信良好情况证明)。

(7)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止)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及供应材料质量问题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止)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具有良好的银行信誉。

(8)其他要求:

1)本项目所有物资外观需有厂家品牌标识(钢印或者永久性标签)。

2)本次公开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3)投标人应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采购中同时参与投标。

5)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止)内被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处罚,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6)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止)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存在行政处罚、经营异常、严重违法失信等情况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相关查询截图)。

7)在2024年版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内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25年1月17日9时00分至2025年1月2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报名、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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