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华电邹县发电有限公司常峪灰场灰坝加高工程招标公告

2025-01-17

一、   招标条件

华电邹县发电有限公司常峪灰场灰坝加高工程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邹县发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山东省邹城市石墙镇常峪灰场。

2.2项目规模:本项目为邹县公司常峪灰场坝体加高施工(一级

子坝),采用碾压灰渣子坝加高10m,从152.0m高程加高至162.0m高程,坝顶宽度5.0m,最大填筑高度10.0m,坝轴线长455.0m。子坝上游边坡为1:2.5,下游边坡为1:3.5,并对相应加高部分进行防渗施工 。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日历天数270天。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1)大坝土建及金属结构设备安装工程-常峪灰场灰坝加高工程(CHDTDZ001/23-QT-179401):华电邹县发电有限公司常峪灰场灰坝加高工程主要工程内容包括:子坝坝基处理(含清基)、子坝填筑、边坡护坡、排水及沉降观测点、灰场内岸坡防渗、排水竖井加高及排洪涵洞疏通、灰场喷洒系统、管理站房屋拆除及新建、洗车平台、灰面治理、灰场照明、施工期临时道路和排水、施工完毕后场地的清理及恢复等及完成本工程所需的其他临时工程,具体工作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大坝土建及金属结构设备安装工程-常峪灰场灰坝加高工程】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火电工程综合设计甲级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合法有效。

9.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2项1000万元及以上火力发电厂灰场灰坝新建或灰坝加高合同投运业绩,并附相关合同扫描件(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工程内容页、合同金额、签订时间、项目合同发票、投运证明(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扫描件:投运证明,或移交生产交接书,或安全稳定性运行证明,或质量验收报告,或其他能证明已投运的材料)等证明性材料扫描件,资格审查时,不提供合同证明材料的业绩不计入合格业绩数量)。

10.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01-17 13:302025-01-24 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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