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水务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黄岛分公司供水事业部助凝剂采购公告
2025-01-17二、项目内容:青岛水务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供水事业部2025年度助凝剂采购项目。为保障安全稳定供水,需采购助凝剂(聚丙烯酰胺),预估用量33.04吨。
三、项目实施地点:(登录后查看)。
四、技术方案:
1.阳离子型助凝剂(聚丙烯酰胺)应符合国标GB/T31246-2014标准要求,技术参数:①.外观:白色或微黄色颗粒或粉末;②.固含量:≥90%;③.分子量:≥1000万;④.溶解时间≤60分钟;⑤.不溶物含量≤0.3%;⑥.丙烯酰胺单体含量≤0.025%;⑦.筛余物:(1.00mm)≤5%,(180um)≥85%。
2.投标人应保证产品质量符合相关行业技术标准并提供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明。投标前,投标人在应到招标人指定水厂对投标药剂是否符合招标人相关设备性能要求进行试验。
3.质量保证期:质保期原则上为1年,从药品到货之日起开始计算,国家主管部门或者行业标准对货物本身有更高要求的,从其规定并在合同中约定,投标人亦可提报更长的质保期。
4.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证实药品不符合质量要求、或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或者因药品原因导致招标人设备无法正常运行,中标单位应立即免费更换缺陷药品,同时对造成影响的设备进行检修等应急响应,保证药品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指标和性能要求,并承担由此发生的相关检测、检修、应急响应以及因药品原因引起的水质问题所造成的各类损失、赔偿等费用并负责消除相关影响。如果中标单位在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没有弥补缺陷,招标人可自行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采购人同时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索赔的权利。
5.中标人应根据招标人现场实际情况,选择合适运输车辆及卸货设备,如对招标人现场路面、路沿石等构筑物或者净水设备造成损坏的,中标人承担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全部损失。卸货后中标人需清理卸货现场,保持现场干净整洁,残余包装、杂物等带离招标人厂站。
五、服务周期:物资采购服务全过程,自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至合同履约完毕止。
六、采购控制价(人民币):¥ 589697.92元 (大写:伍拾捌万玖仟陆佰玖拾柒元玖角贰分),控制单价不得超过17848元/吨,投标单位按投标文件综合单价方式进行报价。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
2.开具合规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3.具有采购物资所需的经营范围;
4.投标人中标后,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转包;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投标开始及结束时间:2025年1月17日16时00分至2025年1月20日16时00分。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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