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莱芜钢铁集团银山型钢有限公司炼铁厂混合机、混匀取料机备件修复项目采购公告

2025-01-17
一、项目建设人

单位名称:莱芜钢铁集团银山型钢有限公司   

二、招标人

单位名称:莱芜钢铁集团银山型钢有限公司

三、项目说明

(一)招标名称:莱芜钢铁集团银山型钢炼铁厂混合机、混匀取料机备件修复项目。

(二)招标内容及数量(包括但不限于):

具体维修明细

序号

类别

数量(套)

规格/材质

项目明细

单位

单套数量

1

托辊装配修复

4

J-617-1-59

主轴检查修复

1

托辊车削、堆焊等

1

轴承、密封更换(轴承甲供)

2

清洗、拆装、检测、运输、润滑、人工等其它费用

1

2

止推辊装配修复

2

J-617-2-17-2

主轴检查修复

1

止推辊堆焊、车削

1

轴承、密封更换(哈、瓦、洛)

2

清洗、拆装、检测、运输、润滑、人工等其它费用

1

3

托辊装配修复

4

J-617-2-14-2

主轴检查修复

1

托辊堆焊、车削

1

轴承、密封更换(轴承甲供)

2

清洗、拆装、检测、运输、润滑、人工等其它费用

1

4

止推辊装配修复

1

TDG120017510000000

主轴检查修复

1

止推辊堆焊、车削

1

轴承、密封更换(哈、瓦、洛)

2

清洗、拆装、检测、运输、润滑、人工等其它费用

1

5

混匀取料机上支承辊修复

20

p87.5.2

聚酯辊面恢复

1

轴承、密封更换(哈、瓦、洛)

2

清洗、拆装、检测、运输、润滑、人工等其它费用

1

6

混匀取料机侧辊修复

20

p75.5.2

聚酯辊面恢复

1

轴承、密封更换(哈、瓦、洛)

2

清洗、拆装、检测、运输、润滑、人工等其它费用

1

(四)工期

单批次外出修复备件修复工期为30天(以招标方通知投标方外运3日后,开始计算修复时间),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疫情等),维修时间不得超过45天。

(五)资金来源:工艺件修复费用。

(六)施工地点:中标方场地。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审核方式,投标人在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范围内出现中标后弃标、不履约合同或被列入不合格供应商、淘汰供应商名单(淘汰时间范围内),一票否决;投标人不符合以下条件的,资格审查将被否决(已注明否决项),不再进入下一阶段的评标。

本项目投标单位具备以下条件:

1. 投标人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且为在国内注册的公司。

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投标人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有开具13%商业增值税发票能力),有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交纳记录;

4. 财务要求: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并出具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承诺书;提供最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上年度企业现金流量表;提供有无重大诉讼事件或在诉案件说明。(原件扫描件截图)

5. 业绩要求:(否决项)

2020年1月1日至报名截止日内,投标单位具有混合机托辊、止推辊,混匀取料机上支撑辊、侧辊备件其中之一制造业绩或修复业绩,须提供合同或相关竣工验收证明(结算书或供货证明或该项目开具的发票),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并上传招标系统(符合要求的业绩原件请尽量提供多份,分包合同不予认可)。

6. 投标资格审查:办理资审手续的投标方,要求是本单位专门负责投标的负责人或工作人员,凭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进行投标资格审查。投标人先进行资格预审和资质文件审查。

7. 本招标项目投标人不得挂靠、伪造、借用资质投标,经查证核实后,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

8. 中标后不得转包。

9.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近三年无重大安全事故证明。

10. 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保持良好的诚信记录,无重大违法违约行为。以“企查查”(www.qichacha.com)网站查询结果为依据,投标人需提供“法律诉讼”项下“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截图并加盖公章; 提供“经营风险”项下“行政处罚”、“严重违法”截图并加盖公章。

五、报名截止时间:2025-01-23 14:00,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5-01-27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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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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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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