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2025年巫山县大昌垃圾渗滤液处理站浓缩液回灌项目项目公告

2025-01-17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2025年巫山县大昌垃圾渗滤液处理站浓缩液回灌项目,比选人为重庆市渝东水务有限公司。比选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概况:巫山县大昌垃圾渗滤液处理站浓缩液回灌处理合同于2025年1月份即将到期,为保证大昌垃圾渗滤液处理站合规、合法性运营,根据环保相关要求和确保出水水质稳定达标排放,拟委托第三方单位对浓缩液采用灌车密封运输至大昌垃圾填埋场进行回灌处理服务。

2.2比选范围:将大昌垃圾渗滤液处理站生产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浓缩液,经灌车密封运输至大昌垃圾填埋场进行回灌处理,具体详见方案、招标文件及补答疑所包含的所有内容。

2.3 服务期:一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在中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3.2服务承诺:(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

3.2.1投标人须保证运输车辆为适应运输合同项下的无跑冒滴漏的运输车,能密封且须全密封并符合“三防措施”要求(即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及防臭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和行业相关的技术规范和标准,满足环保要求。投标人负责运输车辆的正常安全环保运行并承担与此相关的所有费用、风险、责任等。

3.2.2 投标人需承诺拟派的项目实施人员在服务期间应遵守国家、行业规定及比选人公司管理办法,若由投标人引发的一切安全、环保事故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与比选人无关,且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3.2.3 投标人须承诺提供的运输车辆及人员具备相关能力,在合同签订前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否则比选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3.3 资质条件

3.3.1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3.2 投标人须具备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危险货物运输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持有与第三方持证单位(具备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签订的运输合同(提供证书复印件与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4信誉要求(以下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

(1)若投标人违反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规定且在处罚期内的,按废标处理。
(2)自2023年1月1 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若投标人在参加各类招投标活动及中标合同履行有效期内(包含但不限于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或控股企业)被查实存在弄虚作假、围标串标、以不正当理由拒绝与业主签订合同、交付的产品及服务质量存在问题等不良行为,以及自2020年1月0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近5年可归责于投标人的重伤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以有权部门出具的行政处罚、事故调查报告、事故通报等为认定依据)和近5年因投标人及其相关方【包括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雇员、分包商等】原因造成安全环保事故的,比选人有权按废标处理或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有权随时解除合同终止合作关系,由此产生的风险、损失、费用、责任等均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人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以投标人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5)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6)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7)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8)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9)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

(10)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严禁投标人以联合体或挂靠方式进行投标,也不允许任何私人承包或转承包形式,一经发现,立即解除双方合作关系。

3.5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所有复印件应加盖投标人公章。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于2025年1月17日起……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1月24日10时00分前。

5.2 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月2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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