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中国联通赤峰市分公司法律顾问服务、诉讼案件代理服务采购项目三次比选公告
2025-01-171.1项目背景:因原有法律服务机构合作即将到期,根据工作需要,需采购日常法律顾问及诉讼案件代理服务。
1.2采购内容:
(1)法律事务服务:处理法律问题咨询及合同文本审核等。
(2)法律咨询服务:完成法律咨询业务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函;全年合同、规章制度、重要性文件的审核、草拟、修改。
(3)法律专业培训:编制培训计划、普法宣传、法律知识宣讲、经典案例分析等内容。
(4)非委托诉讼及非诉案件服务:进行法律分析、论证、搜集相关证据证明、寻找相关法律依据、书写诉讼材料(含起诉状、上诉状、答辩状、举证表等)、参加开庭答辩、见证法律行为、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书,进行和解工作、参与调解工作。参加临时指定的专项法律工作。整理归档公司非诉纠纷、诉讼案件档案及专项工作档案,完成案例分析。同时为联通公司无偿代理2件诉讼(仲裁)案件(不论金额大小)。
(5)委托诉讼案件代理服务(此部分内容仅做出报价、需单独签订协议),诉讼代理费结算方式=内蒙古自治区律师代理案件服务收费标准*中选折扣。
1.3采购预算:13万元(不含税),其中全年法律顾问服务费3万元,诉讼案件代理服务费预估规模10万元。
1.4采购模式:本项目为项目式采购,成本费用类采购。
1.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6中选人数量及份额分配:中选人数量为1名,份额100%。
1.7技术要求:满足国家、行业规定及采购人的要求。
1.8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1.9最高限价:本项目采用总价+折扣报价方式,设置法律顾问不含税总价最高限价27000.00元及诉讼案件代理服务内蒙古自治区律师代理案件服务收费标准最高限价80%(8折)(即不含税总价80000元);应答报价如高于最高限价,其应答将被否决。本项目依据人员服务预估成本制定最高限价。
2.应答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具体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2.1应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局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它组织。
注: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不限于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2.2应答人须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证明材料请根据以下内容三选一即可)。
(1)提供税务局网站查询的一般纳税人证明截图;
(2)提供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认定表或其他证明材料;
(3)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或加盖公章的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
2.3应答人须提供签署日期为2022年1月1日至比选公告发出之日前的同类项目(法律顾问咨询服务和民事案件诉讼代理)至少各一份业绩。
注:应答人须提供合同或框架协议+采购订单(如为电子合同须具备甲方公司水印并提供该合同下采购订单)扫描件审核,合同或框架协议必须包括签订时间、合同金额页、合同标的(或采购清单)、双方签章页。如框架协议未提供与之相符的协议有效期内的采购订单,则不计入有效业绩,框架协议金额以订单为准。资料不全、评审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关键信息的将不予认可。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5应答人须按采购人要求提供《供应商合规承诺书》《合规经营承诺书》。
注:须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书。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和股东不得为采购人(及下属单位)员工及亲属。
注:须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书及企业控股、管理关系申报表。
2.7处于禁入期内的中国联通集团或内蒙古联通黑名单供应商及其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不得参与应答;在签订合同前,如果被列入中国联通或内蒙古联通禁入型供应商黑名单,则立即取消中选资格;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被列入中国联通或内蒙古联通禁入型供应商黑名单,则立即终止合同执行,相关后果由卖方承担。
注:须提供签字、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书。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月17日17时00分至2025年1月2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此项目登录后查看联系方式
相关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