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个人消费贷款业务营销外拓外包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5-01-16项目名称: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个人消费贷款业务营销外拓外包服务项目(二次)
2.1项目编号:(登录后查看)
2.2项目预算:本项目预算费用为不超过355.495万元。
2.3服务内容:本项目选定一家服务单位,按照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要求提供个人消费贷款业务营销外拓外包服务。外包服务单位安排人员负责使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二维码等营销工具触达客户,向客户介绍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个人消费贷款产品,指导客户通过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手机银行app、p、小程序等渠道进行个人消费贷款业务申请,完成申请信息的自动化传递,并协助客户进行提额提款等工作。
2.4服务期限:自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2.5服务地点:云南省昆明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2.6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行业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完全满足招标人要求。
2.7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本次项目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各位投标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形式为合格制。
4.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机构,具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它组织、分公司,注册资本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并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4.2财务状况: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2021年度-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及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如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表中显示净利润为负,需要提供对应年份的相关说明。
4.3投标人具有较为丰富的主流银行业金融机构同类项目合作经验,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至少提供3家以上银行类似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甲方出具的证明材料);
4.4投标人承诺:(1)投标人不存在受让、租借或者挂靠资质;不存在伪造、变造资质、资格证书或者其他许可证件;不存在提供虚假业绩、奖项、项目负责人等材料;不存在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投标的情形(须出具相关书面声明);(2)经营情况良好且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或不良记录,与银行同业合作中,未曾发生客户信息泄露,造成银行同业100万元以上(含)经济损失类重大安全事件(须出具相关书面声明);
4.5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上述截图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期间(须提供相关截图并加盖公章);
4.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须出具相关书面声明);
4.7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进行投标,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进行转包、分包或者变相转包、分包给无关联第三方。但是投标人分公司、子公司、关联公司、办事机构不属于无关联第三方(须出具相关书面声明)。
五、招标文件获取:
5.12025年1月17日至2025年1月24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报名获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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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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