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管理会计体系咨询服务供应商征集公告

2025-01-17
一、项目名称

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管理会计体系咨询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简介

依据财政部《关于全面深化管理会计应用的指导意见》(财会〔2024〕22号)的相关要求,结合业务开展情况,公司拟建立以全面预算、经营分析、成本费用管控、绩效考核为核心的管理会计体系,为实现战略规划、降本增效、提高风险防控能力以及推动业务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撑。

三、供应商资质条件、提交材料内容及要求

(一)供应商资质

1.供应商应符合并遵守其所属地和中国法律、法规及规章等的相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等。

2.无不履行社会责任而被通报的情况,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含)以上,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

4.供应商须具有银行业等金融机构管理会计业务咨询或系统实施成功案例,符合以下一项即可(供应商需提供协议或合同等证明性材料):

(1)国有大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农业发展银行。

(2)股份制银行:光大银行、招商银行、华夏银行、民生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浙商银行、恒丰银行、平安银行、渤海银行、广发银行、浦发银行。

(3)大型城商行:北京银行、江苏银行、上海银行、宁波银行、南京银行、长沙银行、成都银行、贵阳银行、郑州银行、青岛银行、苏州银行。

(4)金融租赁公司:国银金租、工银金租、交银金租、招银金租、建信金租、兴业金租、浦银金租、光大金租、华融金租。

(5)大型融资租赁公司:渤海租赁、远东国际租赁、平安国际融资租赁。

5.供应商须承诺:最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的项目合约履行过程中,没有出现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提交材料内容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电子版;

2.授权委托书(附件1);

3.供应商书面声明(附件2);

4.供应商推荐(自荐)信息表(附件3),请勿更改表样,且同时提交EXCEL版本;

5.服务单位资质及相关简介,近三年财务报表;

6.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屏盖章)。

上述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

四、征集期: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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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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