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除尘及废气净化系统招标公告

2025-01-17
一、招标范围:1套除尘系统设备和1套废气净化系统设备

1、招标编号:C202

2、招标范围:

序号

名称

型号规格

数量

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

安装使用地点

技术要求

1

除尘系统

除尘风量161280m3/h

1套

1.喷砂房空间容积大小为:长×宽×高=(56*18*16)=16128m3,共1间。换气次数 10 次/h。

2.喷漆房空间容积大小为:长×宽×高=(50*16.5*16.5)=136125m3,共2间,配备两套独立的废气处理系统。换气次数 10 次/h。

3.喷砂房、喷漆房同时使用时,环保设备风量按有机废气理论废气量的120%核算。

4.确保通过广州市污染防治排放标准机处理效率要求和环评验收;必须符合在线检测要求。

阳江高新区港口工业园

详见招标文件第5章

2

喷漆房废气净化系统设备

通风量16万m3/h

1套

阳江高新区港口工业园

二、工程建设地点:阳江高新区港口工业园。

三、计划交货期限:要求于2025年2月28日前安装调试完毕,2025年3月30日前完成第三方检测及交付验收。或投标人提供最快交货期、安装调试和检测及交付验收时间。

四、交货地点:广东粤水电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阳江高新区港口工业园)买方指定地点。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5.1资质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招标设备生产经验的制造商。

5.2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近一年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违法行为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3财务要求: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经合法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且纳税信用等级不低于B级。

5.4业绩要求:提供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同类设备的销售业绩(不低于本次采购设备规格),需同时附三份及以上同类同等级级以上设备的销售合同文本的复印件,并提供最终用户联系方式。

5.5其它要求:

5.5.1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

5.5.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六、招标事项要求

6.1投标截止日前7天投标单位应注册、报名

6.2 购买标书价格:(登录后查看)

6.3 投标保证金金额:50,000元。

6.4获取标书时间:2025年1月18日9:00-24日17:00。

6.5 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2月10日14:10前,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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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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