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长春市绿园区民丰村城中村改造项目道路基础设施设计施工总承包智慧路灯及通信管网工程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1-1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绿园区民丰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已进行吉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登记,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春市长发智能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道路基础设施设计施工总承包智慧路灯及通信管网工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绿园区民丰村城中村改造项目-道路基础设施设计施工总承包智慧路灯及通信管网工程采购项目。

2.2建设规模及内容:长春市绿园区民丰村城中村改造项目-道路基础设施工程主干路及支路,路灯杆、路灯杆配套材料、通信综合管网相关配套材料采购、路灯杆配套设备及相关服务采购。

2.3最高投标限价:一标段:4029145.60元,二标段:6836252.96元,三标段:3973582.36元。

2.4项目地点:长春市。

2.5招标范围:一标段:采购符合现行标准的道路路灯杆及配套支臂共计191套,安装于主干路及支路道路两侧,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二标段:路灯杆、通信综合配套工程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综合管网材料,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三标段:路灯杆配套设备,包括但不限于路灯控制器、漏电保护器等;路灯杆相应弱电设备,包括但不限于传输设备、路灯杆监控设备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2.6供货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5月30日。

2.7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吉林省、行业现行最新的有关规范和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1年至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1年至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4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24年1月1日后注册成立,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1月17日至2025年01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下午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2月10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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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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