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龙嘉国际机场旅客不正常行李运送服务项目三次比选公告
2025-01-172.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地点:长春龙嘉国际机场。
2.2项目概况: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长春龙嘉国际机场航班的不正常行李递送、行李箱维修送取服务以及委托采购人代理的其他航空公司的不正常行李递送服务。
2.3服务期:合同签订后生效两年。
2.4服务质量:符合国家、地方现行质量验收及采购人要求的合格标准。
2.5项目预算:38万/年,两年合计76万(按实际发生业务计算)。
2.6最高参选限价:折扣系数100%(以第五章 服务需求中明确的计费标准和结算方式与实际服务量产生的实际结算金额为报价依据,进行统一折扣系数报价)。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比选要求供应商必须是已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和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公示信息(加盖供应商公章),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3.2业绩要求:近三年(自2021年1月1日至比选截止时间)供应商至少完成过1个相关物流服务的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若合同中未体现项目类型等相关内容的,应另外提供业主开具的证明文件;
3.3财务要求:近三年(自2021年1月1日至比选截止时间)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如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
3.4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1月1日以后任意连续三个月的完税证明及社会保障金缴纳记录(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5供应商须为本项目提供3台及以上自己公司名下的运输车辆,均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证明材料需包括机动车登记证书复印件和行驶证复印件,且车辆所有人应为供应商公司全称);
3.6信誉要求: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比选截止时间)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须提供自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后上述网站的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7供应商 不可以 (可以或不可以)组成联合体参选。联合体参选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参选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3.9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比选;
3.10本项目不接受工商注册邮箱、电话相同;法人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同情况单位的报名,一经查实取消其参选资格。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5年1月17日至2025年1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购买比选文件。
4.2比选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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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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