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四川中页利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24-2026年度气井动态跟踪、采气集输及生产管理优化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2025-01-1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己由四川中页利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西南司招申(2024)字第891号(页岩气研究院)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川中页利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四川中页利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四川中页利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24-2026年度气井动态跟踪、采气集输及生产管理优化技术服务。

2.2 项目概况:气井生产动态变化大,面临生产井投产递减快、新井实施效果尚不明确、合理开发模式需要进一步探索的难题。因此有必要开展气藏动态特征分析,明确页岩气井生产动态特征,系统评价井的产能,掌握井的返排、递减规律,明确高产井的主控因素,优选EUR计算方法并评估单井EUR。同时采气工艺实施井数量多,需要及时发现问题甚至提前预测问题的发生,持续开展工艺优化,实现气井实时生产动态分析、合理生产制度制定、问题诊断、工艺运行优化调整,指导生产全流程、全过程的全方位实时生产管理与优化,达到气田优质高效开发。

2.3 招标范围:

具体工作内容如下:(1)采气工艺及地面集输优化:①采气工艺现场支撑每月跟踪执行情况及制度优化调整; ②集输工艺流程现场支撑每月跟踪执行情况及制度优化调整优化及工程设计审查③相关的现场安全管理。

(2)气藏动态跟踪优化:①气藏数据收集与整理,每月跟踪执行情况跟踪,生产时率及产能异常跟踪分析。

(3)生产管理与优化:①动态监测跟踪,跟踪年度动态监测指标,每月跟踪执行情况跟踪,动态监测成果分析生产动态跟踪及优化措施分析;②生产措施优化:气井生产动态跟踪分析、问题监测、诊断处理和措施优化。

项目预估金额2500万元(不含税)。

标段(标包)划分:本次招标共  1  个标段。

招标控制价:

技术服务最高限价

序号

工作内容

单价(万元/井次)

备注

1

气藏动态跟踪

4

 

2

采气工艺及地面集输优化

6

 

3

生产管理与优化

6

 

注:(1)以上价格均不含税;(2)根据实际完成工作内容、工作量据实结算。

(1)报价方式:一次性报价,投标人以各单项最高限价为基准,采用以整体下浮比例的方式报价,,即:报价应包含技术服务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投标人报价不得以最高限价为基准上浮进行报价;下浮比例最多可保留两位小数(例:2%,2.1%,2.02%),超过两位小数将被否决;

(2)本项目合同为年度框架合同,合同价格为投标人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人员工资、材料、机械、企业管理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安全文明措施费、社会保险费、合理利润、及其他费用等以及合同中明示或暗示的应由投标人承担的所有义务、责任和风险等。

(3)增值税税金:付款及最终结算时税金金额按国家规定批准的税率进行计算。如遇税收政策变化导致中标人开具增值税发票税率变化,中标人应按国家规定批准的税率开具增值税发票,招标人则以中标实际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税率进行结算。

(4)本项目数量以及金额存在不确定性,招标人不承诺最低工作量。

2.4 招标有效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两年。

2.5施工地点(服务地点或交货地点):甲方指定的作业井。

2.6 详见“第五章、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2.7 定标原则:

评标委员会根据综合得分对各投标人进行排名,综合得分相同的,价格得分高者排名优先;价格得分相同的,技术得分高者排名优先,若价格得分和技术得分均相同的,依照商务、服务及其他评价内容的分项得分优先次序类推。

1.若: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大于等于4家,评标委员会按评标结果排序推荐前3名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确定前2名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人工作量约为60%,排名第二的中标人工作量约为40%。

2.若: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为3家,评标委员会按评标结果排序推荐前3名为标候选人,招标人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

3.若: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小于等于2家,且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定投标具备竞争性的,评标委员会按评标结果排序推荐前1-2名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

在合同实施过程中,若出现不履行义务等因投标人自身原因不能按甲方质量、进度要求履行合同,招标人一经发现,有权对中标人的工作量份额进行部分减少甚至终止合同。

(1)若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如所有投标人均不符合推荐条件的,则本次招标无效。(2)招标人可在履约期内,根据投资费用控制、特殊技术要求、工作进度安排、前期服务质量等情况,适当调整工作量分配情况。(3)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招标人有权对所有中标候选人进行现场考察,考察投标文件各项内容是否属实,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若中标候选人的实际情况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或弄虚作假,能明确判定其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则取消中标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相关情况报西南油气田招标管理部门,由管理部门进行处理;对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追究该投标人的法律责任。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严禁转包、转委托。

*3.信誉要求

*3.1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3.2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此不良记录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有商业欺诈、质量伪劣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情形,具体表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因上述行为受到行政处罚、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等);未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中止或取消交易资格。

*3.3 投标人在开标当日不得在存在以下情形:

(1)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开标当日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4 投标人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情形。

以上3.1-3.2条款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3.3条约定要求以开标当日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招标专业机构协助评标委员会将通过“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资质、资格强制要求的政府发证机关官方网站方式核查投标人信誉及所提供的证书、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核查投标人有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异常、有无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

*4、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5、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在国内油气井至少开展过不少于1项相关业绩,包括气藏动态分析、开发生产(地质评价或测录井解释或裂缝刻画或钻完井跟踪评价等)、地面集输优化、排采工艺措施、气井工艺优化或运维管理。国内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和业绩证明(业绩证明或发票)。有效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6、财务要求:投标人为资不抵债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投标将被否决。

近两年财务状况应满足履行本项目的需要。

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等。

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以上“*”号条款,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

评标委员会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信用中国(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政府相关部门官方网站等方式核查投标人商业信誉及所提供的证书、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核查投标人有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异常、有无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5年1月17日至2025年1月22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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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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