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吉林省白山市人民检察院办公楼消防设备维护保养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1-19
项目名称:吉林省白山市人民检察院办公楼消防设备维护保养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概况

吉林省白山市人民检察院办公楼消防设备维护保养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吉林省添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白山市浑江区红旗街星泰汇宝名郡12号楼107号门市房(第八中学斜对面))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2月5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LTY-ZFCG-FW-25001;

2、项目名称:吉林省白山市人民检察院办公楼消防设备维护保养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总金额:40000元人民币;

5、采购需求:办公楼消防设备维护保养,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7、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1)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2)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3)执行节能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制度;

(4)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制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本招标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

3.2.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的书面声明;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纪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1月20日至2025年1月25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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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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