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天津卓安石油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生产辅助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5-01-2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津卓安石油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生产辅助服务项目,招标人为天津卓安石油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该项目资金来源全部为企业自筹,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次招标预估金额为225万元(含6%增值税),公司承揽的业务中,生产辅助工作自有力量不足,需要对部分工作进行外包,包括车辆驾驶服务、保洁、门卫及治安巡逻、绿化服务等。

2.2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 1 个标段。

2.3 招标范围及最高限价:具体详见下表。

序号

项目

服务内容

价格(万元/年)

1

车辆驾驶

负责所有场站的员工通勤、生产值班、应急抢险等车辆运行保障,包括车辆的驾驶、例保、三交一封、一日三检、送检送修等相关工作。

196

2

保洁服务

负责公司机关办公区的保洁,包括公共区域、各办公室、会议室、活动室、卫生间等,负责办公区公共附属设施的管理、故障上报等;负责园区道路的保洁,杂草清理、积水积雪的清除等。

5

3

值班值守及治安巡逻

负责门卫值班值守,外来人员及车辆管理;负责属地消防设施检查维护,厂区消防巡查;负责园区治安巡逻、监控巡查与问题汇报,负责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19

4

绿化服务

负责机关园区的绿化养护、病虫害防治等服务。

5

5

合计(含6%增值税)

225

最高限价包括服务费和6%增值税等所有费用。

2.4 服务地点、服务期限、验收方式及验收方法:服务地点为甲方指定场所;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验收方式为现场验收;验收方法为每月末甲方在服务现场验收,乙方提供服务工作记录和成果等证明材料,甲方验收后出具月度考核表,作为验收结果的书面材料。

2.5 服务标准:服从属地管理,遵守相关制度;操作规程执行率100%,按照甲方安排开展驾车服务,服务满意率98%以上;出车及时率100%,各项资料、记录、台账填写及时准确,归档符合要求;遵守交通法规和管理单位限速要求,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率为0;按时完成车辆例保,执行车辆“一日三检”、“三交一封”等制度。

2.6主要技术要求:

2.6.1需满足质量、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等要求,提供的服务满足招标方要求。

2.6.2需执行的标准或者其他规范:应符合甲方要求的服务要求。

2.6.3其他技术、服务要求

2.6.3.1中标人提供的服务不得影响甲方日常生产和管理工作,同时服务方在履约过程中应自觉配合甲方工作,接受甲方监督,并依照甲方的要求随时纠正或改进工作。

2.6.3.2中标人在履约过程中,应自觉维护甲方的良好形象,严禁在服务过程中从事甲方授权以外的事宜。

2.6.3.3中标人应要求现场从事服务的人员自觉遵守甲方的管理制度,服从甲方现场管理,并对服务人员在服务过程中的一切行为负责。

2.6.3.4中标人接到招标人临时增加的服务要求通知后,在24小时内按照要求及时做出响应,保证为招标人提供所增加的服务。

2.7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本项目中标供方需在合同签订前办理供方准入手续,并严格执行采购人关于供方管理的相关规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完成三证合一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完成三证合一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非独立法人分公司参加需提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并提供三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2)投标人需提供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投标人需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3.2 人员要求:(1)驾驶员A本不少于2人,B本不少于4人,其他均需为C1本及以上驾驶人员,需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扫描件;(2)提供绿化人员的明细及健康证。(3)服务方需按照国家规定为员工按时足额缴纳五险一金。(提供承诺书)。

3.3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2021-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财务报表显示无破产或资不抵债。(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2)投标人没有处于资不抵债、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并提供承诺书。

3.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至今)的服务中未出现严重违约或未出现重大的服务质量问题,无涉及商业贿赂、重大诉讼、行政处罚等相关违规、违纪和违法行为,并提供承诺书。

(2)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暂停、取消投标资格,或者未被甲方暂停、取消投标资格。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

(3)投标人不得存在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一经发现,情节严重的,将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并向公司相关主管部门报告,暂停或取消其在集团范围内市场准入、项目招投标等资格,提供承诺书。

(4)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石油集团级、企业级三商黑名单。

(5)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及同欣集团投标人失信管理办法的规定,投标人的失信行为将被记录失信分并予以公布,并在招标中作相应处罚,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及同欣集团投标人失信信息汇总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

暂停投标资格:若8≤投标人的累计失信分≤10分,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投标人处于暂停投标资格状态时,其投标将被否决。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分继续加价或扣分。

取消投标人资格:若投标人的累计失信分>10分,将取消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失信分10.5分及以上,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集团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三年。期满重新获得投标人资格的,失信分不清零,有效期顺延三年。投标人处于取消投标资格状态时,其投标将被否决。

3.5场地要求:投标人需承诺中标后,在大港油田周边设有固定办公场所。

3.6其他要求:本项目中标供方需在合同签订前办理供方准入手续,并严格执行采购人关于供方管理的相关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5年01月20日至2025年01月27日17时00分前(北京时间)购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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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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