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都创新实验室D区2号楼连廊供气系统配套工程三次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2025-01-20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7.2318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7.2318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272318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272318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5400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闽都创新实验室D区2号楼连廊供气系统配套工程(二次) |
1 |
272318 |
项 |
建筑业 |
否 |
(1)进口产品:采购包1不适用
(2)节能产品:采购包1不适用
(3)环境标志产品:采购包1不适用
(4)信息安全产品:采购包1不适用
(5)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工期为90日内交付并验收合格,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资质证书 |
供应商须具备合格有效的三级及以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
项目负责人 |
供应商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及人员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不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 |
资格承诺函 |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的,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①本项目为工程类项目,所属行业划分为“建筑业”。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规定的情形,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供应商应当根据本办法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类)。未提供或提供声明函内容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按无效投标处理。②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附件)。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1月20日 至 2025年01月2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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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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