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霍营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综合利用工程01标项目经理部商品混凝土采购招标CRCC-16J-HYSNHNT-2025-01招标公告

2025-01-20
1. 招标条件

1.1招标人: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霍营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综合利用工程01标项目经理部。

业 主: 北京霍营综合交通枢纽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资金已落实。

此次招标依据为: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 3)《铁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5]116号);

(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

(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1〕26号);

(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 内容

2.1 项目概况:

霍营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综合利用工程01标段承包范围:包括霍营枢纽一体化工程、8号线临时换乘工程(第二阶段)、13号线车站工程。包含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屋面、给排水及消防、暖通空调工程、动力照明、弱电工程、电梯以及室外工程等全部工作内容 ; 签约合同价:712258278.55元 ; 合同工期:730 日历天,共计 24 个月 。

2.2 招标内容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及投标人资格要求》

2.3 招标方式

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 . 投标人资格要求

包件号

投标人资格要求

HYSN -HNT-01 ;

HYSN -HNT-0 2 ;

①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③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年产混凝土100万方以上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混凝土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④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 ,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 1000万元(含) 人民币;
⑤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⑥供货业绩:提供投标人近两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3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无亦可);
⑦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⑧不接受联合体、挂靠性质的单位进行投标,不允许代理商投标。

⑨本次参与报名的商品混凝土投标单位必须满足供货站点距离送货地址方圆 20公里 范围以内,且在北京市商品混凝土管理站公告的符合资质管理要求的企业名单中。

4.资格审查方法及评标方法

本次投标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质后审的方式,评标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评标价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为: 2025年1月 2 5 日 1 5 时 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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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