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戏比天大》电影拍摄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5-01-20一、招标条件
《戏比天大》(暂定名)电影拍摄服务项目,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吕梁市文化影视传媒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以临县道情研究中心、吕梁市民间艺术团成长之路为基本依托,对该电影《戏比天大》(暂定名)进行策划、拍摄制作、宣传以及报批和送审工作,通过拍摄方案设计、创作和拍摄以及对电影整体统筹等工作,形成一部可面向观众的完整电影作品。
2.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不分标段。
3.实施地点:项目实施地。
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电影拍摄完成。
5.上影方式:中央电视台相应频道或院线或线上等媒介。
6.交付方式:电影完整成品及素材。
7.付款方式:依据项目进度分期付款(以合同约定为准)。
8.质量要求:按电影级质量标准。
9.验收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3.2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三年内任意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提供的审计报告内容至少应包括三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会计事务所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及两名签字盖章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证书。审计报告内不得出现仅供投标使用字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处理。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有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以电影出品或摄制项目,以合同(协议书)或公映许可证为准,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或电影公映许可证签发时间为准。)
3.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信息;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从2025年01月21日00时00分00秒到2025年01月26日0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
4.2
售价:5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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