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2025年一体化皮基站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1-20
1.      招标范围

1.1    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采购一体化皮基站(手机伴侣)。

1.1.1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

1.1.2供货周期:收到招标人(买方)订单(含备货单)后15个日历日内到货。

1.1.3免费保修期:自终验证书签发之日起,免费保修期不低于24个月。

1.1.4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及本次招标技术指标要求。

1.1.5本次招标的预估规模、货物名称、规模、交货地点具体如下:

序号

产品名称

预估采购规模

(万元,不含税)

交货地点

1

企业级一体化皮基站

415

江苏省内招标人任意指定地点

……

1.2    本项目中标人数量及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份额如下:

有效投标人数量

中标人数量

第一名

中标份额

第二名

中标份额

第三名

中标份额

第四名

中标份额

 

有效投标人数量≥6个

4个

40%

30%

20%

10%

 

4个≤有效投标人数量<6个

3个

50%

30%

20%

/

 

少于4个

本项目重新招标。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企业级一体化皮基站不含税单价最高投标限价为950元人民币/台,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4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1.5 与投标人有投标产品代工制造关系的制造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 [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 [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 [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2.3.1   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2.3.2   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投标人具有与本项目皮基站同类产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市场上的累计销售金额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含)。

如为单项合同,则须提供清单、合同文本关键页复印件(包含合同金额页、合同签章页等内容)及合同对应发票作为证明材料,业绩金额认定以发票中涉及产品的累计金额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页时间为准(当合同封面日期与合同签章页日期不一致时,以合同签订页的日期为准,如合同签订页无日期,则以合同封面日期为准);如为框架合同,则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文本关键页复印件(包含合同签章页等内容)、对应的订单及发票等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时间以订单为准,金额以订单对应的发票为准。以上每张发票均需提供真伪证明材料(如税务局官网查询截图或税务局等相关行政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全的、评标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的不予认可。

2.3.3   投标产品(企业级一体化皮基站)均须具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有效期内的:①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②LTE FDD基站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

2.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5年1月21日9时00分至2025年1月2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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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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